环球快资讯:小区内儿童骑行要“悠着点”大人应注意陪同看护
“两岁幼童在小区内与一骑自行车男孩相撞”视频引发关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儿童在小区内骑行,最好有成人看护。
泉州网10月27日讯(记者 廖培煌 实习生 洪冠睿/文 林劲峰/图)这几天,泉州市区一些小区微信群里流传着一段“两岁幼童在小区内与一骑自行车男孩相撞”的视频。视频显示,一名两岁幼童转身时与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孩相撞倒地。据称,两岁幼童由于伤势过重,不幸离世。小孩在小区内骑车的行为早已司空见惯,但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因为这起事故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对此,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走访小区内骑行是普遍现象
有消息称,视频中的事故发生在10月23日的湖南长沙。监控视频显示:一名大人和幼童站在小区道路上,大人的手本来牵着幼童,但幼童突然挣脱向路的另一边跑去,就在这时,一名穿着蓝色衣服的小孩骑着自行车过来了,这时双方都意识到了危险,但是已经避让不及。不幸的是,幼童送医后不治身亡。不过,关于事发地点及事件进展,记者在网上多次查找,没有找到更多相关信息。
昨日傍晚5点,记者来到市区刺桐路附近一小区。此时,幼儿园和小学已经放学,小区开始热闹起来,有散步、休闲的老人,也有一些小朋友在追逐打闹。两名小男孩一前一后,骑着儿童单车在“比赛”,追逐、拐弯、急刹……两名小男孩玩得不亦乐乎。小区居民黄女士说,小区地上空间禁止骑电动车、自行车进出,但是在公共区域里,骑儿童单车、玩滑板的小朋友不少,高峰期时可能有一二十个。“小区的空间和道路并不宽敞,有时候稍大点的男孩骑车,在刚学走路的幼童、年迈的老人身旁穿梭,看着让人担心。”
傍晚6点多,在市区坪山路一小区,一名小朋友在骑行单车,还有一人在玩滑板,他们均没有佩戴护具。小区的道路并不宽,不时有居民路过。骑行的小朋友时而加快速度,时而放慢速度。“慢点骑。”一旁的家长不时提醒骑单车的小朋友。
“我们小区骑单车、玩滑板的小朋友不少。”在一公司上班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停在小区停车空位上,有一次,一名小孩骑自行车将车子刮到,“车子喷个漆没什么,人没撞出事就好”。坪山路一小区的叶女士说,几天前她抱着一箱送来的水果快递,这时一名骑单车的小男孩径直朝自己飞快骑来,等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躲闪。小男孩连人带车撞上纸箱,摔在地上,膝盖蹭破了皮,好在没有大碍。
根据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小朋友在小区内骑行属于普遍现象。此外,市区多数小区有设置儿童玩耍的滑梯等设施或区域,但并没有专门开辟供骑行、玩滑板和轮滑的区域。
儿童在小区里骑车、玩滑板也要注意安全。
建议 大人应注意陪同看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幼童被撞的短视频传开后,引起不少小区物业的重视,有的小区发布通知或温馨提醒,要求家长对孩子在小区内骑行进行约束管理。
家住市区丰泽街的何先生认为,小朋友骑行还是尽量到小区专门的空间或者公园的宽阔场地,物业管理也要负起责任“管一管”。
泉州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先生认为,有条件的小区可以考虑开辟专门供小孩骑行玩乐的场所,但是要物业“管一管”、阻止小朋友在小区骑行的行为不太现实。他认为,小区空间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小朋友在小区内骑行玩乐,另外,小区物业并没有可以阻止的“执法权”。
叶先生认为,小区的公共安全包括车辆管理、高空抛物、消防安全等。小区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能做的更多是安全上的提示或者行为上的劝导,虽然小区内小朋友的骑行行为无法从根本上完全约束,也没办法去预见小孩的行为,但是可以从提高业主、小孩监护人的安全意识上着手,多做宣传,“小孩骑行、玩滑板时,应该有大人全程陪同看护。”
另外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郑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一名小朋友将外面的共享单车骑进小区,不小心撞到一名小孩,引发纠纷。后来,物业公司就发布通知,如果没有大人陪同监督,不允许在小区里骑车、玩滑板,现在小区里骑行的现象少了很多。
责任 酿成事故监护人要担责
发生意外谁都不想看到,也无法预见,但实际生活中,小区内骑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又客观存在。倘若小区内发生骑行导致的事故,该由谁负责呢?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交通事故意义上的道路,这类事故一般是按照我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规定中的侵权责任纠纷进行处理。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8岁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在小孩骑车、玩滑板等时需尽到注意义务,没有减速避让存在过错,导致他人受伤,则可能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在类似的事件中,幼童的监护人是否要负一定的责任,这要看其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照顾好幼童,不让其单独行动,不到不适宜幼童的区域等步行玩耍,保障其安全,避免让其置于可能的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