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10月31日泉州市非居民用户燃气售价下调0.1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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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8月7日讯 (记者陈淑华)8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优惠下调0.1元/立方米。

为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助力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在市发改委指导下,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决定对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阶段性优惠下调,即由现行的3.739元/立方米调整到3.639元/立方米。安溪、永春、德化三个县在现价格基础上同步优惠下调0.1元/立方米。

据市发改委相关科室测算,本次阶段性降价预计可为用气企业减少用气成本6000多万元,力助企业尽快从台风造成的损失中走出来。

为促进经济发展,早在今年6月1日,我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已进行了一次阶段性下调,每立方米下调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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