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息!城管开展专项整治 售卖孔明灯一律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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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2月5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曾雅兰)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元宵节期间,中心市区开展孔明灯、氢气球专项整治,商家不得销售孔明灯,如发现一律取缔没收。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为鲤城区中山公园、笋江公园、府文庙、新门街;丰泽区森林公园、江滨公园、沃尔玛(江滨北路)、东湖公园、西湖公园、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商城广场、清源山、泉州中央商务区等。对在这些公共活动场所贩卖、燃放孔明灯、氢气球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流动摊贩出售的孔明灯、氢气球一律给予没收。

据介绍,孔明灯属明火易燃物,燃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燃放升空后随风飘移,容易误碰和落到电力线路上,极易造成线路和设备跳闸、短路事故,还可能发生人身和火灾事故。

记者还了解到,即日起至2月8日,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城市管理局加强执法力度,开展环境整治,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全力保障市民度过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元宵节。加强占道经营整治,纠正、查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重点整治花灯展区周边的流动摊点、店外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滴洒漏”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加大渣土车净车出场及执法处罚力度,有效遏制沿街泄漏污染环境。加强噪声扰民整治,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行为,防止出现扰民现象。加强违规广告整治,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广告牌匾、布幔布条广告,清理街道两侧移动广告牌的乱摆乱放和骑楼“柱子穿衣”,清洗城市“牛皮癣”。加强流浪犬整治,加强对公园、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流浪犬管理,集中捕捉、收容无人认养的流浪犬,敦促养狗、爱狗人士为宠物犬牵绳戴套。

关键词: 占道经营 火灾事故 森林公园 建筑工地 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