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速看料】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严查假冒顺风车运营行为 单车合乘每日不得超4次
来源:东南早报 • 2023-01-16 09:39:31
(资料图片)
泉州网1月16日讯 (记者陈小芬 通讯员黄彧莹 陈雄伟 许长润 文/图)春运期间,一些假冒顺风车的非法营运车辆开始逐渐增多。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丰泽、鲤城分别查获假借“顺风车”之名,行非法营运之实的违法案件。
1月14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巡查至泉州动车站一楼进站口时,发现一辆白色汽车停靠在路旁,两名乘客正在下车且有手机支付的举动,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检查。
看到执法人员在询问乘客,驾驶员一边对着乘客猛使眼色,一边自称是“顺风车”接单。然而执法人员将驾驶员带离现场单独询问乘客时发现,有一名乘客此前就与驾驶员认识,这次是通过电话联系并商定好运费,由该驾驶员将他从石狮载到泉州动车站。最终该驾驶员承认了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
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在泉秀街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靠在路边,看见执法车辆立马倒车欲驶离现场,但因现场车流量大未能得逞。
执法人员随即拦停该车,并要求司机吴某熄火下车配合调查。初步调查得知,车上三名乘客是通过不同顺风车平台下单,都是从泉州市区到厦门,吴某与三名乘客均不认识。执法人员核查吴某的手机接单记录发现,十几天来吴某都在泉州厦门之间来回接顺风车订单,当日就在多个平台总计接了6单。由于吴某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涉嫌非法营运。
目前,执法人员依法对两起案件的车辆实施暂扣,当事人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在泉州市进行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单车每天合乘频率不得超过4次,鼓励合乘拼车目的是分担出行成本,不得以拼车名义来提供运营服务获取盈利。切勿怀着侥幸心理打“擦边球”,后果可能得不偿失。